1. 国家标准:
主要依据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安监总安健〔2012〕89号)中的规定:
- 高温天气:指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 35℃以上(含35℃) 的天气。
- 高温作业:指有高气温、或有强烈的热辐射、或伴有高气湿(相对湿度≥80%RH)相结合的异常作业条件、湿球黑球温度指数(WBGT指数)超过规定限值的作业环境。
2. 津贴发放的条件:
-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 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 的露天环境下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 33℃以下(不含33℃)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3. 具体实施标准: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本地气候、经济条件等因素,制定具体的高温津贴发放标准和时长(通常是按月或按天发放)。
- 例如,南方一些省份的发放时间可能为6月至9月(如广东),而北方可能为7月至9月(如北京)。
4. 其他注意事项:
- 高温津贴属于 劳动报酬,必须现金发放,不能以绿豆汤、饮料等实物替代。
- 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发放,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依法维权。
截至2025年,国家尚未发布针对2026年的新标准。如无特别调整,2026年的高温天气标准预计将继续沿用当前规定(即日最高气温≥35℃)。具体执行细则建议届时关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气象部门的最新通知。